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
来源:学院党总支
责编: 陈宣辰
发布时间: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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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第二(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设7名委员,包括书记1名、副书记2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青年委员1名。
一、书记:张帆
书记是党总支的主要负责人,在支委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党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结合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按照学校党委要求保证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做好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和总支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定期与学院党总支委员和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学院,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学院内部的党、政、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负责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与学院领导班子共同研究、民主决策。
二、副书记(院长):王照伟
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二)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制订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三)负责学院人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终考核、业务考评、绩效分配等工作;
(四)负责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重大设备购置计划,负责制订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计划,管理学院的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院经费和资金;
(五)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秩序;
(六)负责学院经费预算与使用工作;
(七)组织协调学院基层学术委员会工作,抓好基层学术组织建设;
(八)组织协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工作;
(九)组织协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工作;
(十)会同学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反腐倡廉、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协助学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工作落实,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的统战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院长)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
三、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岳莹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学校行政领导有关学生工作的指示。
(二)主持制定本学院学生工作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及大型活动方案,报学院党总支或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三)负责本学院学生工作经费和学生工作档案建立与管理。
(四)协助党总支书记负责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分管学院团总支工作。
1.领导学院学生党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教育。
2.分管学院团委对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进行指导。
3.对学院团总支书记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
(五)协助建设学院辅导员队伍。
1.配合学校选聘学院辅导员。
2.对学院辅导员进行工作培训、指导、考核。
3.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学校评优,上报辅导员违纪情况,配合学校进行处理。
4.组织辅导员参加学校安排的研讨、培训、参观、进修等活动。
(六)负责全学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
2.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
3.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品德、纪律法制及形势政策教育。
4.建立学院学生动态监控队伍和工作机制,掌握学生思想、心理动态,建立学院学生动态信息库。
5.组织开展学院学生成才指导和心理辅导。
6.负责学院学生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
(七)负责本学院学生的资助、贷款工作。
1.组织开展学院困难生调查,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负责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的审查、申报和发放。
3.负责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的考核、管理。
4.组织学生申请、办理和协助催收助学贷款,建立学院学生贷款档案。
5.协助开展学院学生学费催缴。
(八)负责学院学生奖励、惩处及日常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学院学生各项奖励评选、申报和发放。
2.负责学院学生违纪事实调查,形成学院处理意见,上报处理材料。
3.处理突发事件,做好重点学生工作,制定预案,确保学院学生稳定。
4.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
(九)负责开展就业指导、管理和市场建设工作。
1.组织开展学院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择业技巧指导和职业理想教育。
2.管理、报送学院毕业生信息,协助开展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派遣。
3.协助开展学院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发、回访工作。
4.组织开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十)完成学校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组织委员:徐子茵
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总支的组织工作。其具体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做好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党总支换届时积极作好党总支的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学院党员的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五)围绕总支中心工作,负责党总支活动策划文案,协同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工作。
五、宣传委员:张乐平
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具体职责:
(一)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和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 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搞好党总支的通讯报道工作,守好党总支的宣传阵地,检查、督促支部党员的学习。
(五)管理党组织文件档案,做好活动记录,。
六、纪检委员:王文刚
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具体职责:
(一)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纪条规的自觉性。
(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执行《准则》和《条例》、遵守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三)及时发现并向党的委员会提出表彰模范遵守党纪和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建议。
(四)报告调查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
(六)经常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七、青年委员:雷勇
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青年工作。其具体职责: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调团组织积极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二)抓好青年教职工、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活动,培养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三)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做好发展对象的“推优”工作,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
(五)发动、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协助宣传委员做好宣传活动、通讯报道工作。
(六)完成总支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