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钟延明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2311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教学、行政、教辅岗位的教职工(不含工勤岗人员)。

二、培训考试时间

(一)2023年5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2023年拟申报职称的人员请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前完成任现职以来的公需科目培训考试。

三、培训考试科目及学时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主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其中课程学习计10个学时,课程考试计5个学时,共计15个学时。

四、培训考试方式及操作步骤

(一)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对象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完成课程学习和考试。

(二)培训考试操作步骤

1.注册/登录系统。

(1)新学员注册。新参加培训考试的学员打开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首页,点击登录窗口右下角的“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2)登录系统。打开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首页,在指定位置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格式:个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000000),选择“登陆”,根据提示完善除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的个人信息。

2.课程学习。在“用户管理中心”中点击“前往学习”进入学习页面,从“学习课程”中选择拟学习的课程,点击“进入学习”即可开始学习。培训所需的学习辅助资料,可从“相关资料”中自行下载。

3.网络考试。完成课程学习后才能进行该门课程考试,在“考试列表”中选择考试科目,即可开始考试。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培训通过。

考试共设3次机会,3次机会均不合格者,可通过电话申请补学补考。

4.打印培训证书。通过培训的学员,在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界面中,点击“打印证书”,即可下载电子证书并打印。培训考试获得学时将计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五、其他事项

(一)2020年至2022年未完成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仍可参加学习,完成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计入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任现职以来的公需科目培训考试。

(三)继续教育情况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请各部门、单位在2023年12月15日前收齐本部门、单位人员的2023年度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并打包汇总发送至邮箱beiyijf@163.com。

(五)培训期间,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人工客服等服务。

1.人工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服务咨询电话:0771-966111。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钟老师。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