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科
责编: 林瑜
发布时间:2023-10-07
浏览量:1362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语委《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语〔2014〕8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2022、2023级在校学生
(二)需要参加测试的教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
(二)报名程序:各班级(部门)以班级(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18:00前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见附件1)及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所属学院(部门)综合办。报名材料经各二级学院(部门)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10月16日18:00前发送给教务处吴老师(QQ邮箱:3324808397@qq.com)。上交时文件名需修改为“xx学院(部门)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各二级学院需将各班级报名表统一在同一表格中,照片放在同一文件夹)
(三)电子照片格式要求:
1.背景要求:纯白色背景。
2.成像要求:照片文件分辨率为390×567像素(宽×高)。
3.存储要求:照片格式为JPG文件,近期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照片文件名必须为身份证编号(如:450101199011101230),不要添加姓名或其他信息。
4.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报名审批。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一)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26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及培训均采取自愿原则。按自治区物价局相关收费标准,学生报名费25元/人、教师报名费50元/人、培训费25元/人。
(二)请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10月12日18:00前将报名费交到东校区办公楼209财务处李老师处,并将第三联收据(绿色)交到所属学院综合办。
(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在二级乙等及以上记选修课1学分,计入毕业成绩单。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教材为《普通话培训与测试》智能测试版,主编:卞成林,出版社:广西教育出版社。如有需要可自行购买。
(五)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使用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和抽签,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等备测环节,测试试卷由系统随机分配。具体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包括语音培训、新版考试操作流程和测试技巧等内容,为提高通过率,建议每位考生均参加考前培训。
(七)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普通话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moe.gjzwfw.gov.cn/)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考生考试当天不允许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包、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进入考试区域。对于放置考场外的物品,学校一律不予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吴老师、林老师,电话:183-7790-6486、183-7796-5765。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2.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
3.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指南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