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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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校本科课程质量,推进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北艺教发〔2021〕11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申报范围
1.推荐立项建设的课程须是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出的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一致。
2.参与申报的课程须至少完成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
3.此次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优先立项未获得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立项的课程。
(二)申报数量
1.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要求涵盖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核心课程(不超过10门);
2.校级重点专业至少推荐5门课程,其他专业至少推荐3门课程,最终立项名额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三)申报人要求
1.课程申报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团队成员应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2.每位课程申报人限申报1门课程。
二、经费支持
学校对立项课程提供建设经费资助,每门专业核心课程资助1万元,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三、建设管理
(一)建设标准
1.优化教学目标。进一步优化课程对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2.选编优秀教材。原则上选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鼓励自编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高水平教材。
3.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并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明确课程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确保核心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及时引入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实践内容能有效结合企业行业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4.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建立教学资源丰富、功能齐全、能有效共享的课程教学资源库,并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开放共享、扩大受益面。一般应提供课程介绍、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课件、课程思政资源、测试题、在线答疑和教学微课等素材。
5.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利用校内外优质师资及课程资源,采用研讨教学、案例教学和项目教学等多样化手段与方法,开展混合式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协作性学习和创新性学习。
6.改革课程评价方式。推进过程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相结合考核方式改革,依据课程实际采取多样化考核方式,引导激励学生有效调控学习过程以达成教学目标。
7.优化基层教学团队。建设一支潜心教书、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优秀教学团队。定期开展校内外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推广与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等教研活动,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二)建设管理
1.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建设任务和预期目标开展建设工作。
2.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所在学院负有配套支持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在项目建设期间,学院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课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整改。
3.立项建设一年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申报书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课堂教学、优质课程资源建设等。对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项目给予继续建设;未达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进行整改并暂缓后续经费划拨,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后继续建设,整改后达不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将终止该项目并收回建设经费。
4.项目验收建设期满,由校院两级组织校内外专家根据项目申报书以随堂听课和调阅教学资料等方式,对建设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重点验收课程建设对于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作用与贡献等内容。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组织再次验收;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终止项目并收回建设经费。每年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对核心课程进行课程评估。
5.各专业已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
四、评选办法
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各二级学院统一审核通过后,推荐上报教务处并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2022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教务处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立项。
五、其他
(一)高度重视
专业核心课程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搭建符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构合理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二)提交材料要求
1.请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所在学院统一填写二级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
2.请各二级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请各二级学院完成汇总,于2022年6月30日前上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务处(行政楼324办公室)黄进媚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beiyijw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