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来源:综合办
责编: 吴慧霞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量:943
一、大赛简介
“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本次大赛是面向全国大学生开展的公益性工业设计创意实践活动。大赛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向全社会展示高校工业设计教育与时俱进的面貌,搭建高校工业设计教育成果与经验的交流平台,为中国制造业、创意产业寻找设计新力量提供最佳途径和机会。大赛按照“专家指导、部门协调、高校承办、学生参赛、企业参与”组织实施。本次大赛邀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学生参加。
二、组织单位
1、指导单位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主办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3、分赛区的组织形式
分赛区原则上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单位组成;对与邻近省、直辖市、自治区联合组成分赛区的,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协商解决;联合组成分赛区的承办院校,由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协商后委托或指定有关高校承办,具体要求参照全国大赛章程执行。
4、组织机构
1)大赛由全国总赛区和分赛区组成,设大赛全国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大赛全国组委会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部门负责人等牵头组成,诚邀热心支持大赛的行、企业事业单位及媒体等参与大赛组织活动;各分赛区参照全国大赛章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实施
2)大赛筹委会受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等委托,以及制订《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方案》等大赛文件;大赛筹委会工作职责完成后,由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实施工作
3)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组委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大赛的日常工作
4)各分赛区组委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指定或委托高校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分赛区的比赛组织实施工作。各分赛区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由分赛区组委会决定
三、大赛日程
1、报名参赛:2016年5月1日~6月30日
2、提交作品:2016年6月30日前(每位参赛者提交不超过3件参赛作品)
3、作品初评:2016年7月1~7月30日(各分赛区自行安排评审)
4、作品复评:2016年9月1前(全国赛区评审)
5、作品终评:2016年9月19日
6、颁奖活动:2016年11月18日(暨展览开幕式)
四、参赛对象
1、大赛参赛的学科专业范围主要是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及服饰配件设计等相关学科专业
2、参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及高职高专学生
3、大赛邀请港澳台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参与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如有必要需提供证明)也可报名参加
5、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专业报名参赛
6、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五、大赛报名
根据参赛办法,所有参赛者均必须于2016年6月30号前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在线填写“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报名表”和提交作品A0图版 (1164mm×840mm,jpg格式,精度150dpi)。确定后于页面中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并获得的组委会给出的八位数参赛编号,然后由学生本人打印后送交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各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分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备案(注:具体流程以各省分赛区章程为准)。
六、参赛类别
提交参赛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要求,按照工作、生活、学习、沟通与交互、出行、健康与娱乐、服务与公共设施、服饰配件、专项赛(智能装备、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九大类别提交原创设计作品,鼓励协同创新。
1、A工作(Work)
工业生产用机械装备、检测设备、加工设备、生产工具,商务活动用办公设备、金融机具等。
2、B生活(Live)
消费生活用家用电器、视听设备、厨卫设备、家具、餐饮器皿、照明器具、园艺用品、个性用品等。
3、C学习(Study)
电脑及周边设备、学习工具、教育设备、文具等。
4、D沟通与交互(Communication & Interaction)
以人机交互关系创新为特点的各类产品与具有突出界面设计特色的应用软件等产品,包括各类通讯设备及导航设备等。
5、E出行(Transportation)
汽车、卡车、摩托车、自行车、船只、飞行器等。
6、F健康与娱乐(Healthy & Entertainment)
医疗、保健、运动等与健康相关的设施用品、户外用品、训练装备;玩具、乐器、游乐设备、娱乐设备等。
7、G服务与公共设施(Service & communal facilities)
以整合创新理念进行商业模式的服务设计创新所完成的包含产品、传播、物流、渠道、终端及公共设施在内的新型业态系统。
8、H服饰配件(Fashion Accessory)
兼具艺术与文化、时尚与品味融为一体的新概念服饰配件设计,包括鞋帽以及箱包、首饰配件等。
9、Z专项赛(Special Project)
本次大赛特设与东莞地方当地产业接轨的三个专项赛:Z1,智能装备(Intelligent Equipment);Z2,可穿戴设备(Wearable Device);Z3,无人机(UAV)。
七、作品提交
1、通过大赛官网提交作品
2、每位参赛者提交不超过3件参赛作品
3、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版面编排格式,将每件参赛作品的相关内容(设计草图、设计说明、预想图、模型照片等)编辑出1幅A0尺寸的纵向图版(1164mm×840mm,jpg格式,精度150dpi),文件以报名时所获得的八位数参赛编号命名,每个作品的文件大小不超过5M。所有电子文件均由参赛者自行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参赛素材(下载)
八、大赛流程
1、报名参赛:2016年5月1日-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前提交作品,每位参赛者提交不超过3件参赛作品)
2、大赛初评(各分赛区自行安排评审)2016年7月
3、分赛区作品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30日前
4、复评(全国赛区评审):2016年9月1日前
5、寄送参展作品实物:2016年8月25日前
6、布展:2016年9月16-18日
7、终评:2016年9月19日
8、落地孵化:2016年10月-11月。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产业化路演、中国新锐设计师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优秀设计成果拍卖活动
9、颁奖活动暨展览开幕式:2016年11月18日
10、展览:2016年11月18日-11月30日
11、撤展:2016年12月1日-8日
12、出版大赛作品集:2016年12月31日前
九、参赛费用
1、参赛费用
本届大赛的全国赛区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各分赛区所需赛事经费
主要用于宣传、评审、邮寄作品等,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解决,但举办费用原则上应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承担。允许各分赛区与当地有关单位合作命名分赛区的大赛名称。
3、大赛作品寄送和收回的费用
由各参赛和承展单位自行负担。
十、大赛评审
1、评审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主题,遵照“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可用、易用、环保、审美、经济”等评价标准从设计主旨、设计效果、设计价值三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2、大赛评审委员
评审委员会负责:遴选大赛复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修改评审规则;处理重大评审争议等事项。
1)主任委员
何人可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湖南大学教授
2)副主任委员
鲁晓波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童慧明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
3)委员
杜海滨 鲁迅美术学院教授
过伟敏 江南大学教授
曲延瑞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
宋建明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季铁 湖南大学教授
赵慧 太原理工大学教授
辛向阳 江南大学教授
应放天 浙江大学教授
邓学雄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余隋怀 西北工业大学教授
丑宛如 台湾实践大学教授
方启思 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院长
陈江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广州美术学院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周红石 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高级工业设计师
姚映佳 联想集团副总裁
李凤朗 联想集团设计总监
张帆 广汽集团设计总监
冼燃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常胜 深圳市嘉兰图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业设计师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推荐。
十一、奖项设置
1、大赛设各省分赛区及全国总赛区。全国总赛区设“中国设计新锐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最佳组织奖、最佳人气奖等。
2、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赛将同时举办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优秀作品产业化路演、中国新锐设计师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优秀设计成果拍卖活动及全国工业设计专业大学生就业对接会等配套活动。
十二、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大赛组委会规定的向总赛区报送作品的限额和报送作品的截止时间
2、报送作品必须将所有报送的作品按类别制作成一张(套)光盘,并逐一检查录制效果,保证能读取出来
3、各分赛区要随作品报送大赛章程、参赛办法、汇总表、统计表等材料,并要有电子版。汇总表、统计表要准确、清晰、规范,并注意与学生报名表填写内容一致
4、注意参赛作品的寄送安全,寄送作品要包装完好,不能损坏
十三、公示举报
1、侵权行为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杯、获奖证书,并在大赛官网上予以通报
2、大赛公示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获奖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大赛全国组委会在复评结束后,对参加角逐一、二、三等奖和特等奖的作品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供观众监督、评议
3、异议申诉
1)若对获奖作品有异议,通过网络和电话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秘书处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备秘书处核实
2)提出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3)大赛秘书处受理异议,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大赛组委会裁决
4)大赛组委会将在公示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布裁决意见
十四、主办方权利
1、主办方有选择分赛区及参赛院校的权利
2、主办方有根据竞赛进程与参赛作品的实际情况调整奖项数量、等级、取消或添加奖项的权利
3、主办方对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享有展示、出版等权利
4、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去大赛网(www.godasai.com)提醒您:
官方网站: www.cuidc.net
企业赞助联系人:黄先生(020-8401-8137)
1、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秘书处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行政楼301室
邮编:510260
联系人:邓小芳
电话:020-8401-8137 /传真:020-8401-8137
邮箱:gdcc@gzarts.edu.cn
2、全国总赛区参赛作品邮寄地址: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泰新路165号泰库文化创意产业园
邮编:523039
收件人:邓小芳
电话:0769-2288-0388 /传真:0769-2288-9211
手机:137-6085-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