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员任职的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 责编: 宋寅仕 发布时间:2022-11-10 浏览量:1578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学校已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北艺党政联发〔2022〕4号)开展相关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倪喆恒同志为学校党委专职组织员;
黎 毅同志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专职组织员;
刘松山同志为机关第二党支部兼职组织员;
林志锋同志为第一党总支兼职组织员;
毛夏丽同志为第一党总支兼职组织员;
刘 杰同志为第二党总支兼职组织员;
潘福娟同志为第二党总支兼职组织员;
梁彩媚同志为第三党总支兼职组织员;
黄思敏同志为第四党总支兼职组织员。
组织员实行聘任制,专职组织员聘期为3年,兼职组织员聘期为2年,试用期为六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任,聘期从试用期满开始算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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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