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广西影像作品展征稿启事

来源:广西文联 责编: 王雨 发布时间:2023-01-07 浏览量:1418

广西摄影家协会2021年举办了首届广西影像作品展“何以为桂——广西影像十人作品展”,展览在2021丽水摄影节展出并获优秀展览荣誉。为持续推出广西优秀摄影家和优秀摄影作品,整体展示广西摄影实力,进一步打响“广西影像”品牌,2023年广西摄影家协会将举办第二届广西影像作品展。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与。征稿具体如下:

一、征稿主题

广西少数民族众多,以壮族为主体,共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长期以来就有 “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垌田、同饮一江水、同建一家园”的优良传统。

本届影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宣传和展示广西12个世居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幸福生活。

二、征稿内容

用专题摄影方式,记录和展示广西12个世居民族的发展变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各族人民精神面貌和理想追求,充分展现广西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进,共建和谐家园的美好生活画卷。

影展共征集12个广西世居民族的专题作品12组,其中每个民族选1组,共约二百多幅作品举办摄影展。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为个人自由投稿和专家推荐投稿相结合。广西籍作者或在广西工作、生活3年(含3年)以上的非广西籍作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可真实纪录,亦可艺术呈现;可反映民族生活大场景,亦可表现民族元素小细节。鼓励探索创新,多元表达。作品须以专题方式呈现,每组专题作品数量要求在20-30幅之间,同时填写参展作品信息表(见附件),提交作品阐述和相关证明材料。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2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1MB左右。

(三)每组专题作品,可以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多人(最多3人)合作完成。合作完成须明确作者排序。 

(四)入选作品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能制作展览作品的大文件。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大文件的入选作者,视同为自动弃权,由主办方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五)摄影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选作者及作品名单在广西文联网摄影版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核查情况属实,将取消入选,由主办方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六)参展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七)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的图片及文字材料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复制、编辑、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并在其宣传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再付稿酬。本次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八)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五、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为网络投稿,每位作者投稿时请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 “姓名+第二届广西影像作品展”。

投稿邮箱:2718380664@qq.com 。联系人:刘晓春、莫凡英,电话:0771-5622-667

六、其他

(一)本次展览继续引入策展人机制,由策展人与广西摄影专家共同进行作品评选,报广西文联审定后参展。

(二)展览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在区外举办,展品制作和展览相关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三)凡入选本次影展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影展作品集。尚未成为广西摄协会员的可以作为申请入会的条件之一。

(四)为帮助广大摄影师更好地思考民族题材专题摄影,深入开展影像创作,广西摄协定于1月12日晚邀请国内知名策展人那日松老师做线上辅导讲座,敬请关注广西摄协微信视频号。

 

广西摄影家协会

2023年1月7日

 

附件: 第二届广西影像作品展参展信息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