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红色画卷”主题美术作品的通知(北艺党〔2021〕20号)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862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2021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将〈红色传奇〉进行到底”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学生铭记红色历史、追寻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精神,将笔头、镜头聚焦红色历史、红色人物、红色遗迹、红色家书,经研究,决定开展“红色画卷”主题美术作品征稿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二、参与对象

全体学生

三、投稿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四、作品形式

(一)绘画类:单张尺寸1平米左右,如是系列组画至少6张,最短边不低于40cm。水彩:单张可选择半开纸或4开纸,4开纸也可绘制多张作为系列组画。中国画:单张不小于90*120cm,如是系列组画至少6张,最短边不低于40cm;

(二)摄影摄像类:电子文件以JPG格式(不小于3M)、视频类以MP4格式(小于200M);

(三)雕塑类:圆雕,浮雕,数字雕塑需3D打印等形式(不接受泥稿)。

五、作品要求

(一)要结合我校地处北海、广西的地域特色,充分挖掘中国西部地区的红色历史。结合红色历史、红色人物、红色遗迹、红色文化活动等红色主题,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以不同艺术风格进行多样化表达,在主旋律突出、正能量强劲的总要求下,形成百花齐放、雅俗共赏的创作格局。与红色主题无关的作品不予评比。

(二)要求作品主题明确、立意鲜明、导向正确。作品中凡出现或涉及国旗、党旗、国徽、党徽、军旗等徽标图案时务必做到描绘准确,不能歪曲、模糊、污染;作品如是历史事件,所展示的场景和人物服饰等需遵照历史原貌,不得臆造和歪曲历史。

(三)作品必须由创作者独立完成,不得代笔、抄袭、挪用他人作品。

六、报送方式

(一)绘画作品原作送至艺术楼212绘画教研室(联系人:张湘中 电话:188-7873-2895);

(二)摄影摄像作品原作或电子稿送至艺术楼211摄影工作室(联系人:李炫勋 电话:188-0115-0269);

(三)雕塑作品原作或电子稿送至艺术楼101雕塑教研室(联系人:金凯婧 电话:177-7791-9357)。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金800元/人;二等奖:奖金600元/人;三等奖:400元/人;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 上述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未尽事宜请与美术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1.“红色画卷”主题美术作品征集报名表

2.“红色画卷”主题美术作品报送承诺书

 

 

 

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