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形势
“五一”假期来临,校内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确保教职工安全快乐度假。
二、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
教职工“五一”假期要离开北海的,须提前向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报备,并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规定,非必要不得出国(境)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要切实强化旅途防护
校内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引导教职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有出行计划的教职工,须做好旅途防护,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戴口罩。
四、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加强“五一”假期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全面细致落实教职工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五、要分类落实健康监测
校内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好疫情防控台账备查,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引导教职工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教职工原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应急处置流程和报告程序等在未通知解除前继续执行,请各部门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