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李菁蔓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量:797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49号)精神,2021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定于11月进行。为做好此次认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港澳台和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且理论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线。

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仅需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需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0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0日—12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人事处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采取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材料确认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报人须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须知,下载《个人承诺书》。

4.申报第三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其中考试形式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在“资格种类”栏里请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请申请人选择自己所在的学校。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照片和《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与否负责。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190kb;

(3)照片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

上传《个人承诺书》的格式要求:

(1)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使用 A4 白纸打印。承诺书将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 年 月 日”处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上传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图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190kb。

8.申报第七步:确认申报信息,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

9.申报第八步:提交认定申请。填写“个人承诺”,点击“提交”,网上申报完成。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等信息。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络申报后,需到人事处(西校区行政楼309李菁蔓老师处)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需重新填写。体检表空白表由申请人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也可到西校区行政楼人事处309室领取空白表。北海市体检指定医院为北海市中医院。

(二)身份证原件(经确认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员在网上申报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能够在网上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提供原件。网上核验未通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员在网上申报时,学历信息能够在网上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提供原件。网上核验未通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五)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理论考试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以上免考申请人均要提供教师岗前培训证明(如岗前培训证书、报名发票等)。

《2020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结业证书》与广西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和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六)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本人的学校和姓名。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打印盖章后发放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存入教师个人档案。申请人员无需提供。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菁蔓,联系电话:0779-6992-22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