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优秀寝室长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责编: 曹雪梅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量:942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现就2021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本科学生和在校学生班级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各科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本学年无重修、缓考或补考科目;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与寝室公约,积极参与宿舍自我管理,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学年无重修、缓考或补考科目,热心社会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担任过一个学年以上的学生干部(班干部、党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学工助理)切实起骨干带头作用;

3.无违规违纪记录。

4.国家、自治区、学校各类奖学金其中一项获得者优先推荐。

(三)优秀寝室长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能很好地平衡宿舍成员关系,宿舍氛围融洽。模范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寝室长应有的职责,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成为老师、宿管员的得力助手;

2.所在寝室宿风、纪律、安全和卫生等方面表现良好。能主动督促寝室成员按时上课和就寝,帮助宿舍成员形成良好的时间观念;

3.引导寝室成员做好资源节约和寝室卫生,帮助寝室成员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4.按公寓管理规定,凡是出现夜不归宿、喝酒、乱拉电线网线、赌博、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者的宿舍,其寝室长不得参与评优活动。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具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4.班级各寝室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好。

三、评选比例

(一)学校“三好学生”按照班级人数的5%推荐。

(二)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1人;团委、学生会、学社联优秀学生干部由团委推荐,学工助理优秀学生干部由相关二级学院和学工处推荐,推荐人数的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的15%。

(三)先进班集体按全校班级数的10%推荐,由学校统一审核评定。其中,环艺学院推荐6个班级;设计学院推荐6个班级;动画学院推荐6个班级;服装学院2个班级;教育学院2个班级;美术学院3个班级;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各推荐1个班级。

四、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要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审查、推荐、公示等程序,对照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

(二)要广泛宣传,以评优为契机,提高学生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促进优良学风、班风建设。

(三)要坚持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质量;评选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四)要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

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xx学院2021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及统计表》(见附件3)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复制,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表格填好统一电脑打印后上交(签名必须为手写)。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推荐登记表》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在2021年5月26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于5月27日18时前将附件1、2、3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62308246@qq.com。联系电话:187-7839-9952。

2.团委、学生会、学社联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报学校团委。联系人:陈文斌,联系电话:0779-6818-022。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