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官微IP形象创意设计大赛

来源:党委宣传部 责编: 文玉 发布时间:2024-10-17 浏览量:269

为进一步丰富管理学校对外形象载体,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荣校情感,现面向全体在校生、北艺校友征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IP形象创意设计作品。

一、活动主题
发挥你的奇思妙想,让IP 形象“艺”起来!
二、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北艺校友。
三、活动主办单位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宣传部
四、活动时间
(一)截稿时间:2025年1月12日(IP设计课程结课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初评时间:2025年2月12日
(三)终评时间:2025年2月19日
(四)领奖时间:2025年3月
五、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官微IP形象设计紧扣海洋文化、海丝文化、校园文化元素。要求构思巧妙、新颖,有创造性,完整性。IP形象应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图形优美、简洁,具有独创性和较强传播力;
(二)作品形式可采用平面设计、三维设计等,自行保留源文件,以便入选后调用;作品以单独IP形象为主,包括IP形象三视图,IP形象表情包,IP形象宣传海报,IP形象延展设计等;作品不小于A3幅面,以JPG、PNG常用图片格式呈现,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清晰;
(三)参赛作品需提供IP形象设计创意理念的设计思路和设计说明(200字内),包括但不限于表述IP形象的外貌形象、特点等。形象设计应具有实用性,易于跨媒介传播,便于二次开发;
(四)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2件作品,每一件作品作者不可超过2人,指导老师仅限1名;作品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学院名称信息等;
(五)IP形象周边的设计应围绕校园特色主题开展,可以根据校园特色和个人喜好进行创作。周边作品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且具有一定的纪念价值。同时附上文字说明设计理念和寓意;
(六)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健康合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作品涉及抄袭、版权纠纷等问题,将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
(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宣传部所有。
六、作品提交方式
(一)将作品设计原图(JPG、PNG格式各一张)、报名表和原创承诺书(详见附件)文件打包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图片文件不超过5MB,如有IP动画视频文件不超过200MB,压缩包文件不超过500M,命名格式为“作品名称+学院/专业/班级+姓名+电话”。
(二)在校生参赛者将作品提交到所在二级学院院办,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北艺校友参赛者需在2025年1月12日以前将作品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beiyixcb@126.com,请在邮箱主题上注明“北艺官微IP形象设计”。
七、评审规则
(一)初评: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评审,从所有作品中评选出50%优秀作品。
(二)终评:作品成绩将采用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专家评审占比80%,网络投票加权分数占比20%,两项分数之和为参赛者作品的最终得分,并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网络投票计分公式:A作品网络投票分=A作品获得票数*20%;总分计算:作品总分=专家评审分*80%+网络投票分(如有出现相同分数,则由评委再次根据相同分数的作品进行重新打分,直至分出名次)。评选结果将通过“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
(三)专家评分标准:
1.艺术性(30%)。作品内容符合大赛主题;视觉形象典型而具体;表现形式特色鲜明,艺术感染力强;突出北艺特色。
2.创新性(30%)。创作视角的独特性;表现手法的新颖性;概念构思的原创性;呈现形式的独特性。
3.文化性(20%)。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与提炼;海丝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文化创意的思想性和社会价值。
4.传播性(10%)创作内容与理念传播性;创作构思与形式的传播性;作品传播的广泛性和影响力。
5.时代性(10%)创作理念的时代精神;创作内容的时代价值;表现形式的时代特性。
八、奖项设置

九、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投稿时,须同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作品负责人姓名、学号、学院、班级、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参赛报名表”),主办方依此评选、颁发获奖证书。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实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作品紧扣主题要求,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内容低俗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报名截止后,所有作品均不予退件,并将无法再修改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团队成员等信息,请参赛者妥善填写。
(四)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模仿,不得使用AI生成器生成的内容投稿,不得侵犯他人和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涉及任何法律纠纷。若违反上述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承担。
(五)主办单位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在对外宣传活动中免费使用参赛作品(包括媒体宣传、出版物、展览、网站等),参赛者一经参赛则视为同意此项条款。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17日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