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量:681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3〕36号)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时间
2024年5月16日-5月30日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
(二)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符合转入学院当次公布的接收条件;
(四)学生具备第二条的第二、第三项,同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之一,亦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特殊生理原因,经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经拟转入专业考核,证实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退役后复学或休学创业后复学,需要转专业者。
三、各专业拟接收人数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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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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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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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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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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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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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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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仅接收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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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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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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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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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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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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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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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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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仅接收 2023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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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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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仅接收 2023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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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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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仅接收 2023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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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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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仅接收 2023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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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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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仅接收 2023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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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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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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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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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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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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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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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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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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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其中大一年级6人、大二年级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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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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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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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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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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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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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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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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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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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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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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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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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专业接收及考核条件
具体查看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方案(附件1-5,方案解释权归所属二级学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二)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由专科升入本科的学生;
(五)无正当理由者。
六、其他
(一)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转专业结果将最迟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公布。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开学第1周3个工作日内到转入学院教务管理部门报到,办理相关转入手续。
(四)转专业学生必须在修业年限内按照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转入年级、专业的相关标准进行审核,达到转入专业毕业要求的,方可取得毕业证。
(五)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转入前未修读的课程,学生应及时办理加修手续。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根据课程学分认定相关制度执行。
(六)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自办理转专业手续起缴纳,按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申请加修相关课程的,按照每学分180元收费。
附件:1.设计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方案
2.人文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方案
3.美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方案
4.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方案
5.动画与传媒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方案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