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21年度高校社科系列职称委托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吴慧霞 作者: 曾麟 发布时间:2021-12-29 浏览量:943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委托南宁学院进行我校本年度高校社科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为确保职称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宁学院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现对我校2021年度高校社科系列委托评审通过助理研究员职称的何海源等1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教职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于公示结束之日前向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西校区行政楼313办公室;电话:0779-6992-220、139-7794-2533;电子邮箱:byzgb2019@126.com。教职工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