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桂)教民广字〔2020〕14号
办学许可证号:52450000507163642B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北海市地处中国陆地最南端,背靠广西十万大山,面向南中国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北海有天然的良港资源,是大西南的出海重镇。
改革开放以来,被列为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南珠的故乡,拥有“天下第一滩”美誉的银滩和中国最美的海岛涠洲岛。
北海市气候宜人,平均年温度21度,阳光、空气和海水,是中国宜居的城市。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国标代码:13524)位于广西北海市新世纪大道1号,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14〕123号)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地处北海市中心位置,交通便利,距离高铁站仅7分钟车程。
北艺是一所有文化传承的大学,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以艺术设计命名的本科院校。学校办学20年,秉承“道 德”之校训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学宗旨,正在蓬勃发展壮大。
学校具有世界先进的办学理念,注重学术交流,举办“名师大讲堂”,邀请了国内外著名教授、专家来校讲学几百场。
北海+北京”两地培养模式是北艺的办学特色。学生最后一年在北京学习及实习,这不仅可以使学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更为学生就业以及未来的人生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办学20年来得到了家长及社会的高度认可,荣获“自治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突出贡献奖”、“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广西民办教育特色学校”等多项荣誉,入选“中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
学校设有设计学院、环境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服装学院、建筑学院、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有在校生13000多人。
一、招生专业
艺术类:(全日制,学制均为四年)
招生专业: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绘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普通类:(全日制,除“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均为四年)
招生专业:哲学、汉语言文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土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建筑学。
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费用收取及退费
学生费用收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执行。收费标准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专业15000元/年;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18000元/年;舞蹈表演、动画、绘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教育等专业21000元/年。住宿费2000-3000元/年。学生减免及退费按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文件执行。
三、招生范围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于没有设艺术专业校考的省份,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设有艺术专业校考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2.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3.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4.高考成绩不设单科分数要求,另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统一排名,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成绩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艺术(文)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理)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二)普通文理类录取原则
对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文化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文史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对投档规则的综合分计算方法有特殊要求,则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毕业与就业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北艺〔2017〕5号)》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毕业后可在装饰公司、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软件公司、设计院所、电子集团从事设计工作,也可进入学校从事艺术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七、联系方式
校址:广西北海市新世纪大道1号
邮编:536000
电话:0779-6801200、6818000、6800400
传真:0779-6818002
网址:http://www.sszss.com
电子邮箱:beiyizjb@163.com
八、其他
如国家或所在省(自治区)出台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