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采风写生及考察教学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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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艺教发〔2021〕85号
为深化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及审美能力,根据艺术类专业教学特点,学校将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生进行采风写生、考察教学。采风写生、考察属于学校实习教学的重要组成环节,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提升学生专业素养,提高观察与创作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采风写生、考察管理,学校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落实学生采风写生、考察艺术实践教学任务,出发时间及课程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各二级学院应在出发前做好外出教学期间的教学工作方案,以及学生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处置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各管理岗位职责,要求责任到人。
(二)在出发前由各二级学院做好外出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原则上学生外出一周前,由二级学院召开动员会,告知学生外出地点、路线、时间及教学安排,做好思想工作。各班在外出写生及考察前,辅导员必须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并做好班会记录备查。
(三)地点选择采取就近就便、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组织安排,原则上由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同意,主管校长批准。
(四)采风写生、考察期间由领队、辅导员、任课教师组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教学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的相关职责,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建立日例会制度,每天召开全体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会,总结当天情况,安排布置次日工作和学习计划。
(五)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应有五年驾龄,严禁车辆超载,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符合安全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六)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要专门对学生进行采风写生、考察教育,内容包括采风写生、考察的目的和意义、时间安排、学习任务相关要求。
(七)坚持以完成教学任务为重心,以保障学生安全为前提;各二级学院必须提前建立参加采风写生、考察的学生和教师通讯录,并办理意外保险。
(八)采风写生、考察期间,二级学院领导应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到基地或考察点看望学生,了解教学情况和学生思想,解决发生的问题。
二、程序与要求
(一)每学期根据教务处下发通知在规定日期按要求将本学期各专业的采风写生、考察工作方案送至教务处。
(二)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开展采风写生、考察教学活动出发七日前应将实习申请表、实习方案报送教务处,通知学生签署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并做好存档,将学生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报送学工处。
(三)返校后由二级学院安排举办采风写生作品汇报展并将采风写生作品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习的过程性材料资料各学院存档,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三、教师职责
(一)带队教师要明确责任,要以极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根据教学安排,明确课程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教学,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搞好后勤生活管理,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保证采风写生、考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严守各项法律与法规,尊重各地风俗习惯。为人师表,对学生一视同仁,严格要求。教师需每天考勤并布置好适量作业,检查指导、督促学生完成,以保证课程期间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做好当天采风写生、考察小结和作业讲评。
(三)带队教师应要求学生严守各项法律与法规,尊重各地风俗及民族习惯,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
(四)明确课程的要求,严格按照教学大纲上课,真正做到学生出有所值,学有提高。认真、细致地布置采风写生、考察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应立即上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也不能解决应立即上报学校。
(五)建立学生点名薄,实行“四点名”制度,即早、中、晚、就寝前四次点名,并做好记录。
(六)如在采风写生、考察基地组织集体出游等活动时,要组织严密,队伍前后要有带班教师或辅导员,活动中途要进行一次人数清点,组织集体活动如有学生不参加,必须有辅导员或教师留守管理。
(七)教师和辅导员要正确调动班干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惕性,要对了解到的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想法和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疏导,防范事故于未然。
(八)课程期间,要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确保学生安全,并按教学计划完成采风写生、考察任务。
四、学生要求
(一)要认真接受安全教育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行动,杜绝各种违纪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带队教师或辅导员可作出必要处理决定,返校后根据情节予以追认。
(二)要认真学习,按照带队教师或辅导员的要求进行实践学习,学习时间不得干与课程无关的事,休息时间不得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不做任何有辱或有损学校形象的事,不得酗酒。
(三)遵守纪律,按时作息,为保证采风写生、考察期间的时间和学习效果,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要求提前离开采风写生、考察地点,学生须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统一行动。采风写生、考察期间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离队,由领导小组报所在学院领队批准方可离队。
(四)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学生采风写生、考察教学是正常教学安排,原则上非特殊情况,所有学生必须参加。
(五)尊重当地民俗民风,搞好群众关系,培养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精神,争取思想、学习双丰收。
(六)严禁学生私自组织或个人进行野营、篝火、游泳、垂钓等容易发生危险活动。
(七)学生分散采风写生、考察应至少组织三至五人为一个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在本小组采风写生、考察活动期间保持与任课教师的密切联系。
(八)注意饮食安全,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
(九)以上各项纪律,如有违反者,学生自己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不参加采风写生、考察学生管理
(一)学生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采风写生、考察,需履行下列手续并经辅导员、教师和二级学院同意。
1.因病请假的需个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2.因事请假的需个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辅导员向家长确认。
(二)凡开具假证明,一经查实,取消该门课程成绩。
(三)教学单位对不参加采风写生、考察的学生要做好相关教学任务安排、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应及时完成相应课程作业量。
(四)不参加采风写生、考察的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擅自离开学校,注意个人安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文件同时废止,由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解释。